点击查看详情

用户登录X

在线咨询

帮助中心

APP下载

小程序

关注我们

首页>人事人才头条>【事业单位招聘】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08      来源:广东学习网

因工作需要,我中心现面向社会招聘3名合同制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类人员3名,分别是:工程造价审核岗1名、房建工程管理岗1名、建筑设计岗1名。

 

  三、招聘方式及范围

 

  采用现场报名、笔试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较高;

 

  2.具备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有独立工作和较好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能积极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集体和大局观念;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热爱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1、工程造价审核岗:

 

  (1)具有5年(含)以上造价类相关工作经验。

 

  (2)具有造价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年龄在40周(含)以下,具有造价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含)以下。

 

  2、房建工程管理岗:

 

  1)具有5年(含)以上房建工程管理经验。

 

  2)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3)年龄45周岁(含)以下。

 

  3、建筑设计岗:

 

  (1)具有5年以上房建项目管理经验。

 

  (2)具有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含)以下。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1228日至20191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需本人亲自报名,恕不接受其它方式)。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填写并打印《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职称证、学历证(需学历认证证书)、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栋附楼307室,咨询电话:28068101,联系人:邱小姐)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当场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内容为准。

 

  2、方式和内容: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出题)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公布,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请考生自行查询,笔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方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考试成绩计算和公布: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6比例汇总,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统一公布。

 

  六、体检

 

  1、考试总成绩公布时间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2、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由区建管中心组织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替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是有异议但复查合格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依法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接到聘用通知后7天内报到上岗,否则将按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另行确定人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单位工作岗位安排。

 

  十、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考核合格正式录用后,工资按照区编外聘用人员标准发放。

 

  十一、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181228

 

附件:文件下载


服务监督电话:020-83620991    技术支持与运营:广东中人世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粤ICP备10228807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60200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