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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省艺术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发布时间:2017-07-19      来源:广东学习网

2017年广东省艺术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艺术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2017年度广东省艺术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根据我省艺术设计行业发展情况,结合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平面设计、家具设计、鞋类、皮革设计、乐器设计以及艺术设计其他类别的专业特点,本年度艺术设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的学习内容以工匠精神为主线,倡导自主创新原创设计的“匠心”,聚焦如何在设计工作中传承精益求精、一丝不苟、专注坚持、专业敬业的工匠精神,探讨“匠心”在设计创作中的实践。


二、学时要求

专业科目学时按照7天或42学时计算,其中本指南规定的必修学时按3天或18学时计算。


三、学习形式

广东省艺术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的组织实施,由省属继教基地广东省经济职业技术学校和广东省轻工专业技术培训中心负责。(联系人:张本毅,联系电话:020-84348620)


四、学习要求

施教机构应按学习指南要求制定年度专业科目培训计划,并按培训计划切实做好培训的组织和施教工作,培训结束后及时、规范录入培训学时。

 

用人单位应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时间,并及时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核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主动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并及时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完成注册登记和学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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