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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区:关于做好我区2017年度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0      来源:广东学习网

云浮市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安区人社函〔2017〕151号


关于做好我区2017年度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区直有关单位、区内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7〕72号),为做好今年我区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认定时间

(一)我区申报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和委托省或外市中、初级评委会评审的申报材料请于8月15日前报我局审核。

(二)我区受理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月25日至9月12日。

(三)我区受理大中专毕业生考核认定材料的时间8月25日至9月12日。

(四)教育线申报高级、中级(中小学中级教师职称外)资格的评审材料须在报送至上级教育部门前15天内交到我局审核。


二、申报评审条件

1. 各专业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其中,地质勘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执行《广东省地质勘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4号),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执行《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5号),高级审计师资格执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高级统计师资格执行《关于印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0号)。


2.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评审委员会自主确定,或由用人单位在职称推荐申报环节增加相关要求。


3. 继续教育条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评审时需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4. 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条件可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粤人社规〔2015〕4号)有关规定执行。


5. 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可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三、申报途径和材料要求

1. 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已在各级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的,也可经所在单位同意,通过各级人才市场申报。


2. 除另有规定的行业或地区外,申报时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dhrss.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jxjyglxt/index.html/zyjsrc)同时提交电子材料。


3.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证明材料。除另有规定的专业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


4. 评审相关表格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


四、有关政策

1. 中直驻粤单位或外省驻粤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2.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按粤人发〔2007〕197号文及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属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级别职称。转换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可申报现岗位同级别对应职称。


3.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规定,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4. 我省对口援疆援藏援川的专业技术人才,援助时间1年以上的,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于援助期间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其所取得资格证书与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等对待。各单位应予以大力支持,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审。


5.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委托省外评审的,按被委托地(单位)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得将职称评审与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收费相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行为。


五、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1.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 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相应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3.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和《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报送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六、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

各单位要按照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及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


(二)强化责任追究

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其他

1.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改革、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贯通发展试点等改革事项,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推进。


2.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云浮市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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