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汕金人社〔2017〕25号
关于做好我区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区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我市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汕人社〔2017〕17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时间
1.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或委托省评审中、初级职称的材料,要求于9月1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各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按报送程序,受理后按市规定上报时间提前10个工作日报区人社局审核。
2.我区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由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于9月底前完成申报材料受理工作。向市中评委会申报的中级职称材料或委托市评审的初级职称材料,也按该时间提前10个工作日报区人社局审核。我区于年底前完成全部评审工作。
二、申报要求
1.严格执行职称申报属地管理原则,我区各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须经区人社局审核同意推荐或委托,方可送我区以外的相应评委会参评,否则评审结果不予认可。
2.除另有规定的行业或地区外,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dhrss.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jxjyglxt/index.html/zyjsrc)同时提交电子材料申报。未有在该系统注册的单位请及时与我局专技股联系,联系电话:88643209。
三、评审要求
1.落实申报人评审公示制度。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申报人的评前公示和评审通过公示工作。学校等教学单位公示时间应安排在教职员工在校或返校时段,错开假期。对评审通过的人员,在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同时按专业系列统一在金平政务网(http://www.gdjinping.gov.cn)公示。我区各中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须在完成评审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电子文档报送区人社局。
2.各级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应及时收集评委库委员信息,加强对评委库委员的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和增补评审委员。评委库调整更新的材料应于10月底前报区人社局,并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dhrss.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jxjyglxt/index.html/zyjsrc),在网上更新。
3.我区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应根据评审工作量拟定评审工作计划,提出明确的评审组织程序,安排充足的评审时间和合理的评审活动议程。评审会议工作计划于评审前5个工作日报区人社局审定后,方可开展评审工作。
四、我区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须于评审公示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核发资格证书的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区人社局。
附件:
1.金平区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联系表
2.《关于做好我市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汕人社〔2017〕174号)
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7日
主题词:职称 评审 通知
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7日印发
附件1:
金平区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联系表
序号 | 评委会名称 | 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汕头市金平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 区教育局人事股 赵帆 | 88643768 |
2 | 汕头市金平区中小学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 区教育局人事股 赵帆 | 88643768 |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