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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7      来源:广东学习网

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揭市人社〔2017〕14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14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申报评审时间

(一)市人社局受理审核高级及委托评审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月至10月。

 

(二)市中级、初级职称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9月1至9月30日。我市各级职称评委会务必于10月份开始评审,12月15日前完成评审工作。

 

二、评审组织要求

(一)评委库管理。

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101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规定,及时调整和增补评审委员。

 

(二)评审结果的报送及审核发证。

各地、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应在评审工作结束的1个月内向人社部门报送资格核准的相关材料,以便及时核准发证。通过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对个别我市没有设评委会的专业,需委托评审的,送审前申报材料须经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并出具委托函,评审结果方为有效。

 

联系人:纪漫珊   

联系电话:0663-8768920   

邮箱地址:zjk8768920@163.com。

 

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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