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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通知公告>关于做好2017年度广东省艺术设计专业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度广东省艺术设计专业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3      来源:广东学习网

广东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粤广轻人事字[2017]4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146号)精神,为做好今年我省艺术设计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途径及受理申报时间

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已在各级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的,也可经所在单位同意,通过各级人才市场申报。各单位要积极支持非公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


中直驻粤单位或外省驻粤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外省专业技术人员委托评审的,须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函。


广东省艺术设计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工作办公室(下称 “评委会办公室”)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8月15日至9月15日。


二、受理申报范围

根据《关于广东省人事厅调整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设置的通知》(粤人发[2001]151号)、《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广东省工艺美术师资格评审委员会更名的通知》(粤 人发[2001]197号)、《关于开展家具、皮具、鞋业设计人员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复函》(粤人函[2004]1909号)、《关于恢复乐器设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83号)和《关于创新完善我省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75号)精神,广东省艺术设计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下称“评委会”)受理评审的专业具体分类如下:

1、环境艺术设计——室内外装修设计、装潢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展览展示设计等。

2、服装设计一一服装设计、染织艺术设计、妆花、饰品设计、服装工程等。

3、平面艺术设计一一平面艺术设计、包装装潢艺术设计、商品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艺术设计等。

4、家具设计一一家具产品外观造型设计、产品结构设计等。

5、鞋类、皮具设计一一鞋类、皮具产品造型设计、产品结构设计、鞋类设计开发等。

6、乐器设计一一乐器设计、制作、调修、修复、音色调整、改良、创新、检测、工艺,乐器软件编程、标准制定、音色鉴定、价值评估,乐器编曲、器乐评论、乐器文化历史研究、材料研究、物理研究等相关专业。


三、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

1、艺术设计专业的申报条件参照执行《广东省工艺美术师高、中级资格评审条件》(粤人职[2000]11号)。


2、学历、资历条件按《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 发〔2007〕197号)执行。

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可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3、继续教育条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评审时需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4、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规定,公务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四、申报材料及评前测试要求

 (一)申报人提交材料有关要求

1、除另有规定的行业或地区外,申报时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dhrss.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jxjyglxt/index.html/zyjsrc )同时提交电子材料。

 

2、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证明材料。除另有规定的专业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曰,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评审有效材料。

 

3、评审相关表格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评审用表二)通过系统自动生成。

 

4、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按《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及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属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级别职称。转换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可申报现岗位同级别对应职称。

 

(二)高级资格申报人参加评前测试有关要求

高级资格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后,应积极配合做好评前测试工作。评前测试结果将作为专业技术水平材料提交评委会参考。有关评前测试范围、测试时间安排等,将于10月9 日后在广东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网址://www.gqkgjt.com)


五、申报人所在单位有关工作的要求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146 号)规定,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


1、审核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评前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高、中级专业职称评审的有关材料,特别是《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评审用表三)和单位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3、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申报评审用表八)和《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评审用表三)上加具公示情况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4、报送材料。各地市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须送所在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再送评委会办公室。省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由省直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直接送交评委会办公室。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将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报送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六、其他事项

1、评审收费按照《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 [2007]35号)文件规定执行。


2、评审安排。评委会办公室将于12月31曰前组织评委进行评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粤人职〔1998〕17号)、《广东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粤人职〔1996〕3号)和相关规定组织开展。


3、评审结果和评后公示。按照《关于做好向申报人通知评审结果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5〕263号)和《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02〕236号)等规定,评审结果将以《公示通知》的形式在广东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和公示(网址://www.gqkgjt.com)。申报人应及时将《公示通知》转达所在单位,并协助单位做好评后公示。评审未通过的申报人,评委会办公室将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其申报材料将按原渠道退回。


4、材料报送办法。各专业申报人及其单位可直接向评委会办公室报送材料,也可以向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服装设计师协会、广东省家具协会、广东省乐器协会、广东省环境艺术设计行业协会的职称申报代受点报送材料。


评委会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519号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人:罗海滨、赵剑峰,联系电话:020-87762680、87760953。


广东省服装设计师协会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礼岗路13 号7楼,联系人:郑凤妮、温静华,联系电话:020-84340640。


广东省家具协会地址:广州市东华西路92号丽华大厦 1804室,联系人:张靖怡,联系电话020-83860378转614。


广东省乐器协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署前路33号2号 楼905室,联系人:李爱群,联系电话:020-87650808。


广东省环境艺术设计行业协会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艺苑路东庆街2号,联系人:苏彦、何淑敏,联系电话: 020-34303813、34303899。


附件:广东省艺术设计类专业职称评审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

抄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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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东省艺术设计类专业职称评审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


一、高级资格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 3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二)继续教育条件

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各专业申报人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的有关事项,可与省经济职业技术学校和省轻工专业技术培训中心联系,联系人:张本毅,电话:020-84348620)。

 

(三)外语条件及计算机要求(不作统一要求)

 

(四)论文著作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有CN或ISSN刊号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

2、发表论文1篇,另公开出版专著1部;

3、发表论文1篇,另国际(全国)专业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

4、发表论文1篇,另省级专业学术会宣读并获奖的论文2篇。

 

(五)专业技术水平由评委评定。


二、中级资格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取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3年;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位的,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为4年);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为5年); 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为8年);中专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为15年)。

2、技工学校毕业与中专学历同等对待;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与大专学历同等对待。

 

(二)继续教育条件

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各专业申报人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的有关事项,可与省经济职业技术学校和省轻工专业技术培训中心联系,联系人:张本毅,电话:020-84348620)。

 

(三)外语条件及计算机要求(不作统一要求)

 

(四)论文著作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有CN或ISSN刊号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

2、公开出版专著1部;

3、市级专业学术会宣读并获奖的论文2篇。

 

(五)专业技术水平由评委评定。

 

三、助理级资格申报条件

(一)申报评审助理级资格条件

1、学历为非本专业或学历不足的专业技术人员,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中专及以下学历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2、参加广东省轻工职业技术培训且考试通过。

 

(二)申报考核认定助理级资格条件

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三)专业技术水平由评委评审或认定。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应根据自身专业技术岗位,对照我省职称政策、资格条件和申报办法的有关规定准备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审核、公示,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审核,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审核后,一次性提交符合要求的所有表格材料和业绩成果到评委会办公室。具体如下:


1、09版申报评审表(9个表格)。要求按照表内的填表说明客观完整填写,并按要求打印装订。申报评审表格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dhrss.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jxjyglxt/index.html/zyjsrc)或者广东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职称评审栏目(网址://www.gqkgjt.com) 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评审用表二)通过系统自动生成。

 

2、业绩成果材料。要求提交与所申报专业紧密相关的业绩成果材料。业绩成果材料取得的时限要求是:自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至2017年8月31日。村料需要单位证明属实(复印件加盖公章)。应桉要求归类,按A4或A3的规格装订整齐,保持整洁,全部装入结实可靠的文件盒,以免遗失。

 

3、论文、著作材料、社保证明须提供原件。


附件:2017年度广东省艺术设计专业职称评审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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