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招聘党建工作合同制(编外)工作人员1名,主要负责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包括材料搜集、数据统计、公文写作等文书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二)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党建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报名方式
简历投递:有意者请将应聘简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zqjyjdw@126.com,简历请以“姓名+应聘党建工作”命名,合则约见面试。
四、工资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入职后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薪酬待遇:大专约4800元/月,本科约5520元/月,研究生约6480元/月(以上薪酬含单位和个人应缴“五险一金”费用)。后续根据实际工作能力和个人素质进行加薪。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