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恩人社〔2017〕9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江人社发〔2017〕285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材料时间
(一)受理建筑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8月4日。
(二)受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受理材料时间按《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江人社发〔2017〕258号)要求执行。
(三)受理其他高、中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时间为8月20日。
(四)农业、工程、建筑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时间为10月9日-10月31日。
二、申报评审要求
(一)相关政策
1、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中办发《2016》77号)规定,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
2、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164号)文件精神,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可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与大专学历人员对待。
3、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职称评审时需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注:江门市受理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只需提交取得初级职称后任意三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二)材料要求
1、除另有规定的行业或地区外,申报时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www.gdhrss.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jxjyglxt/index.html/zyjsrc)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
申报人按照系统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后还需要同时提供申报评审的相关纸质材料(纸质版申报表格请登陆“江门市专业技术人员之窗”网站(网址:http://www.jmzjzc.com)“表格下载”栏下载。
注:为避免延误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网上申报,各单位请自行检查是否已进行网上注册,如无注册请填写《部门信息一览表》后与当地人社部门联系。
2、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报告”和“论文”(未发表),必须提交打印件(规格为A4),并由申报人本人签名。发表的论文必须提供原件。
三、申报评审工作要求
各申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请认真研读今年职称评审相关文件和政策规定,注意避免错过申报时间。
四、联系、咨询电话
恩平市专业技术人员请将申报材料报到我市人社部门,职建股联系电话:7723759
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调整后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点击下载):
1.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146号)
2.《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江人社发〔2017〕285号)
3.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江人社发〔2017〕258号)
恩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