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放管服”部署,省人社厅下放12个高级职称的评审权,由广州、深圳市人力局承接,交接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也就是说,以后这些高级职称可以在广州和深圳评:
卫生系列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
成人高校教师
图书、群众文化、文博
工艺美术与艺术设计
建筑装饰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电力工程技术
广播电视工程技术
国土、测绘工程技术
交通运输工程技术
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技术
承接部门为广州、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承接的内容:
组建评审委员会
广州、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广州、深圳市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广州市根据实际组建卫生、高职院校教师、图书群文等12个专业共19个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深圳市根据实际组建卫生、高职院校教师、图书群文等12个专业共15个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管理评审委员会和审核确认评审结果及发证
广州、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管理本市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评委会评审结果并向社会公告,发放全省统一编号、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评审工作纳入全省职称信息化系统管理服务,评审结果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指导评审委员会工作
广州、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指导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制定完善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严格实行“四公开两公示一告知”制度,即: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评前和评后公示,评后及时向申报人告知评审结果,确保评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