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云人社发〔2017〕7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14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抓好落实。
一、市直各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8月1日至9月30日,考核认定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参照执行。各县(市、区)中、初级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8月至10月,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确定。
二、我市申报高级职称(除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外)及对个别专业的中、初级职称市内不能评审,需委托市外评委会评审的申报材料,须按评委会受理时间提前5天报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委托评审的还需我局出具委托函,以便进行评审结果确认。
三、全市各级评委会于10月份开始评审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请于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评审(认定)结果及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69061;
联系地址:云浮市星岩三路30号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1室。
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146号)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