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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转发关于继续做好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双证书”职业技能鉴定后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4      来源:广东学习网

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

现将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继续做好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双证书”职业技能鉴定后续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职鉴[2018]2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已按规定报备的院校“双证书”在校学生计划参加2018年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材料,请于5月3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录入系统。

联系人:黄洁秀,联系电话:88315354。

 

附件:关于继续做好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双证书”职业技能鉴定后续工作的通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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