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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广东省测绘、国土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7      来源:广东学习网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厅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146号)精神,结合我省测绘、国土专业职称资格条件和评审工作的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度测绘、国土专业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途径及有关政策

1.测绘专业职称适用范围:测绘专业各分支专业,即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含矿山测量、水利测量等)、地形测量、海洋测绘、地籍测绘、地图制图与地图印刷、数字地理信息工程专业中从事科学研究、技术设计、技术生产,以及测绘仪器设备维修、质量检查监督、技术管理、技术开发、科技信息等。

 

2. 国土专业职称适用范围:国土专业从事科学研究、规划编制、农业区划、土地开发、土地价格评估、地籍管理、土地整理、土地经营管理及信息等。

 

3.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已在各级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的,也可经所在单位同意,通过各级人才市场申报。

 

4.中直驻粤单位或外省驻粤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我厅评委会申报评审,须经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5.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按《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属转系列评审晋升的,还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级别职称。转换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申报现岗位职称。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规定,公务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7.我省对口援疆援藏援川的专业技术人才,援助时间1年以上的,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于援助期间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其所取得资格证书与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同等对待。

 

8.外省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我厅评委会评审的,须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函。

 

9.申报时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dhrss.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jxjyglxt/index.html/zyjsrc)同时提交电子材料。

 

二、申报条件

1.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著作条件

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粤人社规〔2015〕4号)的规定执行。论文:申报中级职称的需1至2篇、高级职称的需2至3篇、教授级高工的需3至4篇。

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可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2.继续教育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评审时需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

按照《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机制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9号)精神,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成绩作为参考条件。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关于申报2017年度测绘、国土专业职称评审的请示,受文单位为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并将《2017年测绘、国土职称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1)作为附件。函件(一个单位出具一个函件)须有单位盖章(原件1份)。

 

2.《 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教授级一式35份,其中原件1份。其他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继续教育证明,(如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请一并提交)。

 

5.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材料(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各一份(复印件需由人事部门验印盖章)。

 

6.本人任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约3000 字)1份。

 

7.符合条件的论文、著作、译著(提供刊物原件)及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各—式一 份,不受理用稿通知或只在学术会上宣读的材料(国际学术交流宣读材料除外)。

为便于论文(著)鉴定,请申报人除按申报职称级别要求提交论文(著)原件外,还须提交论文(著)复印件(不出现作者姓名和单位名称),并填好论文(著)鉴定材料目录表及论文(著)鉴定意见表论文(著)题目内容(见附件1、2),附在论文(著)复印件上,一式3份作鉴定用。

 

8.业绩、成果材料。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成绩、成果,即作品、奖励证书、证明或作为专业技术主要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评价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等。获得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以及完成项目的奖励、表彰,应在申报材料中注明授予部门和等级,同时有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技术成果、项目等必须如实注明本人所作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顺序,审核人鉴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9.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材料。

 

10.《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原件1份。

 

11.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相片一张(贴在《贴资格证相片页》上)。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纸质材料,且须同时提供材料2—10按顺序排列的扫描件,制成***.PDF格式的文件,例如:张三.PDF。统一使用u盘。纸质材料核对后,必要的材料留下,其余材料退回。

 

(二)材料要求

1.申报人要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必须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于今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今年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3.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注明原因退回,并及时告知申报人。

 

4.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单位的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同时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单位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相应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5.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和《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6.评审相关表格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


四、受理评审材料时间

受理评审材料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至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答辩要求

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职称评审执行《广东省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面试答辩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六、评审收费

按《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省国土资源厅收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的复函》(粤价函〔2013〕256号)规定收取。

 

七、申报材料提交

申报材料送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科教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715)。


附件:

1.2017年测绘、国土职称申报人员汇总表

2.论文(著)鉴定材料及目录

3.论文(著)鉴定意见表

(联系人:林岱鹏、石国荣。联系电话:020-38817470、13650722584、020-38817607、18666186005)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7年6月29日

相关材料列表

2017职称评审通知(附件1)

2017职称评审通知(附件2)

2017职称评审通知(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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